| 关于举办日照市人力资源服务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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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日照市人力资源服务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功能区党群工作部: 为着力培育壮大扎根日照、服务日照的人力资源服务高技能人才队伍,充分展现我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风采与技能水平,计划举办日照市人力资源服务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以下简称“竞赛”),现就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精技能、优服务、兴产业 二、参赛条件 参赛人员应政治合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操作技能。具体范围为: 1.人力资源服务业在职从业人员; 2.企事业单位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社会组织人力资源管理在职从业人员; 3.院校、科研院所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专业在职教科研人员。 已认定为“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技术能手”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省外户籍人员参加本办法规定的职业技能竞赛,应在山东省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或持有山东省各级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三、竞赛安排 竞赛主要围绕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人力资源管理业务模块,以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业态发展、政策文件和劳动人事法律法规,,进行专业知识技能竞赛。赛事流程如下: (一)预赛。各区县、功能区积极扩大竞赛宣介范围,并积极动员辖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院校、科研院所等参与竞赛,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主选择预赛方式并推荐参加决赛。其中,东港区推荐不少于10名参赛人员,岚山区、开发区、五莲县、莒县推荐不少于5名参赛人员,山海天、高新区推荐不少于3名参赛人员(符合参赛条件的3类人员原则上每类不少于1人)。有参赛意愿的个人,可积极联系所在辖区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名参加。 (二)决赛。市决赛计划在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路128号劳动大厦)举办,决赛具体时间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通知。 四、奖项设置 竞赛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并颁发证书。成绩优异的择优推荐参加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第四届全省人力资源服务职业技能竞赛。符合条件的可参照相关文件晋升等级和获得相应奖励。 五、有关要求 各区县、功能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预赛组织及推荐工作,要建立竞赛全过程全链条监督管理制度,要保证过程可追溯、结果可查证,确保比赛及推荐工作公平公开公正。主办、承办及协办单位相关人员不得既参与比赛组织工作,又作为选手参加比赛。赛事设备提供、技术支持单位人员,不得从事裁判长、裁判员等可能影响比赛成绩的工作。比赛期间,原则上要对比赛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要秉持绿色环保、节俭高效的原则做好预赛组织推荐工作,不得利用“技能兴鲁”职业技能竞赛作为谋取经济利益的手段,不得向参赛选手、参赛单位等收取参赛费用。要认真做好赛事总结工作,按照属地原则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积极参赛,对决赛获奖选手的风采事迹进行典型报道,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请各区县、功能区于9月4日前做好参赛人员预赛及推荐工作,并将人员名单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六、报名咨询及监督电话 市直:0633-8866271 东港区:0633-3663399 岚山区:0633-2612618 莒县:0633-7962738 五莲县:0633-5667719 经开区:0633-8350070 高新区:0633-2225882 山海天旅游度假区:0633-8316551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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