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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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人社函〔2026〕4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功能区党群工作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为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更好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根据国家、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现将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以下简称“基地”)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具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能力和经验,能够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教育培训机构、专业协会(学会)、大中型企业培训机构,以及从事教育培训的其他组织和单位等均可申报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二、申报条件 申报市级基地的单位应具有丰富的教育培训经验,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满足培训需要、相对稳定、密切联系科研生产
一线的高素质专(兼)职师资队伍。专(兼)职师资应当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和公认度。 (二)有健全的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及从事继续教育管理的专(兼)职人员。有健全的教学组织管理、学员考核管理、教学科研管理、培训登记管理、培训经费管理、后勤保障管理以及规范的培训效果评估、跟踪反馈等基地管理制度。 (三)能为基地建设和日常工作提供配套经费保障。具备与所承担的培训任务相适应的固定教室、教学设备、专业图书资料及相应的硬件设施,有能够进行实训的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四)具备现代化远程教育条件,具有满足大规模网络培训所需的教学设各和基础设施,建立网络化的培训和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网上培训和网络互动交流。 (五)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近三年来,每年培训专业人才不少于300人次。 三、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报。基地申报坚持自主自愿原则,申报单位应填写《日照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报推荐单位审核。 (二)审核推荐。按照属地原则,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有关主管部门应履行推荐单位职责,根据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资源优势和实施知识更新工程的需要,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作为基地的备选单位。推荐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单位报送的材料并填写《日照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审核同意后将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复核评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继续教育和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复核、论证、考察和评审,经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布。 四、其他事项 (一)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地的申报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优化布局、突出特色、注重实效,切实把基地打造成培养人才的重要平台。 (二)为更好发挥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市级基地将突出服务我市优势产业、数字技术、乡村振兴、海洋强省等重大战略导向,充分考虑教育培训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协会、企业等施教机构的合理分布。 (三)我市2016年公布的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详见《关于确定曲阜师范大学等12家单位为日照市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通知》)需重新参加本次申报,条件合格者予以重新认定,未申报的不再认定;已认定为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的无需申报。 (四)请于3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633-8866227 电子邮箱:zyjsryglk@rz.shandong.cn 附件: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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