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质效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质效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人社字〔2025〕11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功能区党群工作部: 现将《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质效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日照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质效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质效,推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质效提升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基层为主、预防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深化争议源头治理,提升争议处理质效,不断提高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切实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二、时间安排 2025年2月至12月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源头预防 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建立健全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以建筑企业、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及争议多发企业为重点开展“送法入企”“用工体检”活动,持续推进调解工作服务站进工地。落实调解建议书、仲裁建议书制度,帮助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综合施策最大限度预防劳动人事争议发生。 延伸调解仲裁工作服务触角。一是“仲裁维权+普法宣传”。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服务企业”等活动,通过举办培训讲座、开设普法专栏、以案释法、公益旁听等多种形式,拓展服务范围,延伸服务周期,指导企业做好用工法律风险防控工作。二是“仲裁维权+用工体检”。组织仲裁员“上门问诊”,针对企业在用工管理及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等问题进行一对一的答疑解惑,就企业存在的用工风险进行“健康体检”并“对症开方”。针对案件多发企业,发放仲裁建议书,提示用工风险并提出整改建议。三是“仲裁维权+就业帮扶”。在帮助劳动者高效解决劳动纠纷的同时,对仲裁后有求职意愿的劳动者提供精准就业帮扶,依托日照人力资源市场和日照市职业指导工作室,提供就业信息、职业指导、心理疏导等延伸服务,以争议预防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二)加强协商调解 深入开展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提升行动。指导现有的7家省级标准化调解组织开展提质增效建设,推进省级标准化调解组织有序扩容,实现全市各区(县)及市辖开发区省级标准化调解组织全覆盖。指导各区(县)建立乡镇(街道)基层调解组织;仲裁院设立仲裁院调解中心,构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联合调解工作模式,合力化解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指导用人单位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内部申诉和协商调解化解机制,积极开展“总对总”诉调对接,及时妥善处理“互联网+调解”平台案件,加大争议案件调解力度。 (三)提升办案质效 深化仲裁要素式办案改革,扩大适用要素式办案方式争议类型和适用范围。加强办案指导,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发挥速裁机制作用,加强农民工、工伤职工、“三期”女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召开胶东经济圈线上疑难问题研讨会,促进胶东五市劳动人事争议裁判尺度和标准的统一,提升办案水平。探索在山海天旅游度假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仲裁派出庭,选聘兼职仲裁员,专门办理管辖区域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四)强化内部建设 提升调解仲裁队伍素质。坚持每周一次案例研讨,每季度一次庭审观摩,会同区县每年组织2次案例研讨(联合法院)。多渠道开展调解员、仲裁员业务培训,充实调解仲裁队伍。组织开展练兵比武活动,全面提高调解仲裁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坚持党建与仲裁业务相融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健全完善风险管控机制,认真排查梳理案件办理廉政风险隐患,强化内部监督,加强数据监测分析和应用管理。及时处理信访、行风、舆情等渠道反映的问题线索,健全警示案例通报制度,增强调解员、仲裁员廉洁自律意识。 (五)完善基础保障 依托省“智慧人社”一体化平台,探索智慧仲裁庭、调解室建设,提升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全面推广应用“裁审齐鲁通”平台,加强裁审衔接,逐步实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提升裁审结果一致率。探索开展仲裁案件异步审理、仲裁文书电子送达。完善接待咨询、立案、庭审、调解、档案查询、办公、会议等功能区域的划分,做到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施完善、庄重实用。配备仲裁庭专业设备、档案储存设备、安全监控设备和安检设施、群众自助服务设施等设备设施,有效提高仲裁社会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对调解仲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人员、经费等保障,切实提升调解仲裁工作质效。持续深化工作改革创新,提升仲裁服务效能,推动调解仲裁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强宣传和舆情引导,及时宣传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提升仲裁社会影响力。各区县仲裁院及市本级各庭(分院)每月至少报送宣传信息稿件1篇,每月从征集的稿件中择优向省厅推荐2篇以上。建立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制度,每月5日前对上月信息报送情况进行内部通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印发1期工作简报,通报全市劳动人事争议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及经验做法等相关工作情况。 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适时召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全体会议,合力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加强与政法、法院、司法、工会、工商联等部门沟通协调,积极参与“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深化裁源、诉源治理。加强劳动关系监测预警,完善重大劳动人事争议风险预警和精准化解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风险防控效果。强化仲裁监察联动,落实首问负责,推进一窗受理,提供联动维权服务。加强与工伤及社保行政管理、经办机构沟通,妥善处理确认劳动关系及社会保险类劳动争议案件。 |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