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2025年降低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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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2025年降低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通知》的通知 日人社函〔2025〕4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各功能区党群工作部、财政局、税务局: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2025年降低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通知》(鲁人社函〔2025〕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 2025年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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