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9 16:47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日人社发〔202412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功能区党群工作部、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国家、省驻日照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20249前将调整的待遇发放到位。各区县、功能区将贯彻落实情况连同《2024年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统计表》于925日前分别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8866056   邮箱:rzgsk@rz.shandong.cn

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8668071   邮箱:rzsczjsbk@rz.shandong.cn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财政局

                          202499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


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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