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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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日人社发〔2024〕12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功能区党群工作部、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国家、省驻日照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2024年9月底前将调整的待遇发放到位。各区县、功能区将贯彻落实情况连同《2024年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统计表》于9月25日前分别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8866056 邮箱:rzgsk@rz.shandong.cn 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8668071 邮箱:rzsczjsbk@rz.shandong.cn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财政局 2024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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