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部门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
|
||||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部门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日人社字〔2024〕147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各功能区党群工作部、财政局、税务局: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4〕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
|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