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翻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校教师职称自主评聘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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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和体育局,各功能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各高等院校,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校教师职称自主评聘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7号)翻印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市教育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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