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见习补贴申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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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青年见习补贴申领 二、受理单位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办理依据 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函〔2018〕186号文件组织实施全省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72号); 四、申请主体 自然人 五、受理条件 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离校未就业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及16-24周岁未就业或失业的青年参加见习。 六、申请材料 1.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 2.见习基地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凭证。 3.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保单复印件。 4.见习终止证明和见习鉴定表。 七、办事流程 1.申请单位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材料。 3.补贴资金等明细在网上公示。 4.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发放补贴。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见习补贴每季度申领一次,各见习基地于每季度结束的次月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上季度见习期结束人员补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于30个工作日内拨付见习补贴。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633-8785173 监督电话:0633-8866212 十一、办理地点 日照市青岛路518号国际博览中心D区日照市政务服务大厅B52号窗口。 十二、声明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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