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快递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关于做好全省快递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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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群工作部),市邮政管理局 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快递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鲁邮管[2020]89号)、《关于做好全省快递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鲁邮管[2020]83号) 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日照市邮政管理局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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