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日照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7年重点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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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创业创新,根据《日照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点培训项目管理办法》(日人社字〔2016〕108号)(以下称《管理办法》)要求,经评审论证,确定2017年度日照市专业技术人才重点培训项目5个,现予公布,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重点培训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日照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点培训项目是贯彻我市人才发展纲要的重要举措,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举办重点培训项目的重要意义,突出其公益性、示范性和引导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重点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实施到位 列入计划的选题申报单位和承办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确保项目实施到位。 (一)培训组织到位。各有关单位在收到年度重点培训项目计划通知后,在项目举办前1个月将重点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和招收学员通知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一式两份)。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培训课程设置、培训时间、学时安排、培训地点、参训人员范围和人数、经费预算明细等相关材料。所有培训项目原则上应于11月底前组织实施完毕。 (二)师资配备到位。各有关单位要按需施教,精心设置培训课程,邀请行业内高水平专家授课,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培训,切实保证培训质量。 (三)学员选派到位。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参加培训的学员完成规定的课程后,要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颁发重点培训项目培训结业证书(证书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领取)或有效的培训证明。学习情况及相应学时要及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四)经费保障到位。培训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执行。除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承担外,重点培训项目承办单位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 三、有关要求 (一)重点培训项目结束后,项目承办单位或和有关部门应在1个月内将重点项目的总结报告、培训通知、学员名单、学员满意度测评统计表等有关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一式两份),并办理经费申报事宜。 (二)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媒体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并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优质课程、 课件共享,切实发挥好重点培训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对培训质量高、效果好、组织规范、管理严格的重点培训项目承办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定期宣传推广经验做法,并在制定下年度重点培训项目计划时予以支持。
附件:日照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7年重点培训项目计划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0日
附件 日照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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